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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年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函调的通知

关于开展2015年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函调的通知

  • 分类:纪检监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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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15-12-22 16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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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要描述】中央新近出台的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明确指出,党员干部要遵守社会公序良俗,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追求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,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。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社会生活中的模范表率作用,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,根据《关于建立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函调制度的通知》(通惩防推办〔2011〕13号)要求,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集中函调。

关于开展2015年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函调的通知

【概要描述】中央新近出台的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明确指出,党员干部要遵守社会公序良俗,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追求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,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。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社会生活中的模范表率作用,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,根据《关于建立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函调制度的通知》(通惩防推办〔2011〕13号)要求,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集中函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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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各科室(部门):

  中央新近出台的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明确指出,党员干部要遵守社会公序良俗,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追求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,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。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社会生活中的模范表率作用,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,根据《关于建立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函调制度的通知》(通惩防推办〔2011〕13号)要求,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集中函调。现将2015年社区函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函调对象

  全体中层以上干部。

  二、函调内容

  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南通市党员干部道德守则(试行)》等文件的要求,集中了解党员干部在遵守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方面,尤其是在社区管理、家庭生活、邻里关系、社会交往等方面的表现。

  三、函调时间

  2016年1月10日前。

  四、函调方式

  由本院党委办公室发函,邀请中层以上干部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填写《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函调表》。在接到函调表后,我院党办要与社区居委会沟通,通过走访征询、资料查阅、召开座谈等广泛收集各层面的意见和建议,与党员干部实际居住地的邻里、社区监委会、物业公司、业主委员会等多方进行沟通,全面了解党员干部的社区道德现实表现,如实填写反映情况。函调结束后,党办负责收回函调表,统一保存。

 

 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

2015年12月22日

 

 

  附件1:

关于在社区了解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的函

 

      居委会:

  为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建设,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时间以外的监督,现委托贵居委会对我单位          同志在社区的道德表现提出意见。请你们广泛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,并通过社区监委会、物业公司、业主委员会等渠道,全面了解该同志的社区道德表现,如实填写《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函调表》,于                日前寄给我们。

  寄送地址:              ,邮编:          

  在此,对你们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!

  联系人:          ;联系电话:          

 

 

发函单位(盖章):          

年 月 日

 

 

  附件2:

 

党员干部道德表现社区函调表

 

  

 

  

 

居住地址

 

所属社区

 

  

      

个人品行

 

家庭生活

 

邻里关系

 

社会交往

 

社区管理

 

其它情况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

1、个人品行:指有无赌博不良嗜好、参与迷信邪教等;

2、家庭生活:指是否夫妻和睦、孝敬父母、善待子女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;

3、邻里关系:指有无邻里矛盾、损害别人利益等;

4、社会交往:指有无不良的社会交往行为等;

5、社区管理:指是否违章停车搭建、损害公物环境、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等;

6、其他情况:指有无其它不良道德行为。

  填报单位(盖章)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填表日期: 年  月  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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