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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务公开  / Medical disclosur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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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处方管理办法》

《处方管理办法》

  • 分类:医务公开
  •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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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19-10-31 16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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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要描述】

《处方管理办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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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国务院令第53号

  第一章 总  则

  第一条 为规范处方管理,提高处方质量,促进合理用药,保障医疗安全,根据《执业医师法》、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
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处方,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(以下简称医师)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、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(以下简称药师)审核、调配、核对,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。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。

 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、调剂、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。

 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、调剂、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。

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、调剂、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。

  第四条 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、有效、经济的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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